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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中国渔政福建省总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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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执法支队物业管理(食堂)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物业管理(食堂)服务,现采用市场比选方式选聘服务商,诚邀合格的服务商参与比价。

一、项目名称

闽南执法支队物业管理(食堂)服务

二、项目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大沃街798号

三、食堂服务要求

1.服务概况:食堂设于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大沃街798号闽南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楼1楼,包括厨房约26平方米、食材库约5平方米、用餐区约85平方米等区域。已配置各类炊事设施设备、餐饮用品用具。本项目服务商需派出炊事员1名,为闽南执法支队食堂提供食材采购、处理、烹饪、餐碗回收和清洗等服务;

2.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为保障应急工作任务、台风值班及临时接待等情况,炊事员应根据支队要求进行机动工作,且机动工作时间提供服务不另外增加劳务费用。

4.炊事员要求:需具备食堂或相关餐饮单位炊事员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需向采购方提供拟派任炊事员5年以上炊事员岗位从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未能体现岗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岗位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5.炊事员职责

5.1负责食堂每日三餐的食材采购、初品加工、供餐、卫生工作(包括负责泔水及其他废弃物的转运和处理)和支队指定的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5.2每个工作日供应10~16人的午餐、5~10人的早餐和晚餐,具体人数以登记为准;

6.每餐标准:每日三餐采用分餐方式,在伙食标准内开展烹饪,午餐和晚餐每餐提供至少1道主食(米饭、面条、咸饭等)、1道荤菜、1道半荤素、1道时蔬和1道荤菜汤;

7.餐费:餐费另行支付;

8.食材采购要求:食材须从本地正规超市选购,提供采购小票。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4.5万元人民币,包含炊事员工资、管理费、税费等。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投标人满足资格和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价格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者,现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递交材料、开标地点与时间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向我单位咨询招标相关事宜并递交投标材料。

咨询、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

递交材料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楼3楼(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大沃街798号)。

八、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详见附件)

1.报价表;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投标材料要求

1.投标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应按附件格式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材料装袋密封,密封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4.投标人若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九、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担。

2.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0596-5657200 18659600030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