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中学食堂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X-ZZ23GZ1030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中学食堂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中标金额:本项目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食堂管理费,各投标人按一个月的食堂管理费进行报价,食堂管理费每月最低限价为人民币4166.67元,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金额。
2、采购数量:1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中学食堂承包 | 3年 |
-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3〕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 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注: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中学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中路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54-87614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东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联系方式:蔡小姐0754-8862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 话: 0754-8862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