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2023年晋江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3年晋江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23年晋江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MZQZCZ02-2023051号。
3、预算金额:45万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本次招标的项目为2023年晋江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5.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违法和不良记录。
5.6投标人须能提供本单位税务登记开户名下正规合法电子票据。
5.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10万元/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同级及以上单位的食堂餐饮项目(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10投标人需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厨师等级证及人员健康证。
5.1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5.7条、第5.8条、第5.10条、第5.11条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2)未达到以上任一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需要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300元/份。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发布。
10、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地址:泉州市温陵路中段(九一街口邮政大楼)
联系方法:0595-22186262
11、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联系方法:0595-22201222(15960709822)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银行账号:355000888018010018184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采购编号:***包***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
附2:服务内容一览表
服务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控制单价(元/小时)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3年晋江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450000 | 2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8000 |
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3.报价包括货物的运输、售后服务、税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应由投标人支付和缴交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