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部分支行食堂外包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230802FW0024-0031)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阜新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部分支行食堂外包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9.176 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部分支行食堂外包定点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部分支行食堂外包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部分支行食堂外包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1.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 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
密等事件。
2.公正性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
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3.1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的内容。
4.企业规模
4.1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餐饮行业小型规模企业。
5.财务能力要求
5.1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 净利润 ,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5.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 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
7.2.供应商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退出;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1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
至邮箱 zbb@gzxmgl.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1402 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1402 室
七、其他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招标 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部分支行食堂外包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GZ230802FW0024-0031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4、招标人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8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投标限价: 199.176 万元/年(含税)
7、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海州支行、银通支行(包含市行机关外围部室:科技、实物中心、 个贷中心、银行卡业务部、账务管理中心)员工提供早、中餐。业务应用场景为海州支行、
银通支行(包含市行机关外围部室)。(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1.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 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
密等事件。
2.公正性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
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3.1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的内容。
4.企业规模
4.1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餐饮行业小型规模企业。
5.财务能力要求
5.1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 净利润 ,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5.2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 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
7.2.供应商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退出;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及递交
3.1.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时,下
午 13:30 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
至邮箱 zbb@gzxmgl.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
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 投标文件应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09:30 分前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1402 室)。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4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东北新闻网 http://www.nen.com.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18-33615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1402 室
联系方式: 1764027383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杨海宁、郑晨
联系方式(购买文件): 17640273835、zbb@gzxmgl.com;
联系方式(项目问询): 17640273835、zbb@gzxmgl.com;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
账号: 330100011920002374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8号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418-336159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1402 室
联 系 人: 杨海宁、郑晨
电 话: 17640273835
电子邮件: zbb@gzxm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