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拟对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98
中标供应商: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变更内容
(一)、原合同第一条“配送服务内容”增加“餐饮配送”服务内容,即修改为:食堂餐饮配送;物资配送蔬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洗洁、日用品等。
(二)、增加配餐要求:
1.餐饮配送数量根据甲方确定的就餐人数进行核算,并经甲方签字确定,每日下午5:00前将所需数量、菜品报乙方;
2.配餐餐饮单价按市场询价方式确定,并经甲方确认后配送,据实际配送数量据实计算;
3.乙方应在每日中午11:30前将配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乙方向我局提供餐饮配送服务期间,每日应提供相关食品检测报告,乙方应按《餐饮业食品卫生法》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保证留样时间,以便查验。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做好配送、垃圾回收等服务。
三、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厨房改造施工期间,食堂厨房停止制餐,无须供应食材。为保障施工期间干部职工正常就餐,签订补充协议。
四、征求意见期限、联系人及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5-27875392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755-27875392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394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