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工作站食堂承包项目
2.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工作站食堂承包项目 | 464400.00 | 项 | 1 | 报价包含食堂食材、食堂用品、厨师服务、税等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根据项目情况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三、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提供包括以下内容在内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其他要求
凡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1月9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7:30期间登录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或线下获取。
1.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9:00-12:00,14:00-17:3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工作站1楼(江岭文化广场)。
3.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55-89937216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30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
七、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00
八、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工作站1楼(江岭文化广场)。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成交方式: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中标。
十一、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工作站,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来访来电的形式进行联系: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工作站,梁工,咨询电话:0755-89937216,投诉电话:0755-89936088。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工作站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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