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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妇幼保健院(阜南县第四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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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招标详情

阜南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N2023CQ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南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3日

二、答疑澄清信息

(一)投标人业绩及相关荣誉

问1:投标人获得县级及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单位”称号的得5分。

问2:投标人获得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5分,市级及以上的得10分。满分10分。

此2项评分:第一项不是餐饮企业特有的荣誉,与餐饮企业无必要的关联;第二项工商部门现在对守合同重信用已不在评比,对于之后成立企业不公平。

答1:“文明单位”称号不是某一行业特有的荣誉,任何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都能申报,且该项是得分项,不予修改。

答2:删除“投标人获得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5分,市级及以上的得10分。满分10分。”

(二)人员配备

问1:拟派项目负责人(餐厅经理)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公共营养师证书(高级)、中级消防员证书、物业项目经理证书、企业标准总监培训证书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问2: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得5分,工作八年以上的得10分。 (提供社保证明,满分10分)

问3:投标人所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小于四十岁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的得10分(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籍证明)。

此3项评分:第一项餐饮企业与物业公司属不同类型企业,所取得的物业经理证书与餐饮企业需求不匹配,不应该作为评分标准。同时企业标准总监培训证书属于非官方颁发,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相关证书。这些均有倾向性、指定性,为某一家企业量身定做。另:作为餐饮招标评分中,应该有相关专业人员,例如厨师长,厨师的相关资格评分项,而不能仅仅只有作为管理人员的评分;

第二项作为餐饮企业的人员,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只要是有餐饮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的人员,企业即可使用,不应该以在某一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来作为评分项;

第三项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规定男性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此项中的年龄要求,有一定的歧视性。

答1:删除“物业项目经理证书、企业标准总监培训证书”。

答2:本条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得1分,工作3年以上的得3分,工作5年以上的得5分。(提供社保证明,满分5分)”

答3:本条修改为“投标人所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小于40岁的得5分,小于50岁的得3分,小于60岁的得1分。(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满分5分)”

三、更正事项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5时00分

更正为: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

阜南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10日

附:修改后的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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