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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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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公主岭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现场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预算金额¥247.6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崇敏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854358
采购单位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公主大街与岭西四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瑞15774490055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仲崇敏0431-88854358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310-01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7.6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7.6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为采购单位提供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米面(粉)类、干调类、食用油、冻品类、副食类等食材的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

方式: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YZX-2310-01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47.6700万元。按需供货,以实际发生结算。

4.采购需求:供应商需为采购单位提供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米面(粉)类、干调类、食用油、冻品类、副食类等食材的配送。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质量标准:优质产品。

7.供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按需分批次供货)。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3.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4.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公主大街与岭西四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联系方式:王瑞1577449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仲崇敏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崇敏

电 话:0431-8885435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主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公主大街与岭西四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联系方式:王瑞1577449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仲崇敏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崇敏

电 话: 0431-8885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