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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城实验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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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如城实验幼儿园食堂灶具气改电变更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320682-2023-10-04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灶具气改电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11-07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 更正日期:

  • 2023-11-13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城实验幼儿园

  • 地址:如城街道大司马路588号

  • 联系方式:0513-8753026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沈亚东

  • 电 话:13584636566

本项目属于教育系统自行采购项目,依据教育局有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如皋市如城实验园竞争性谈判文件_1_.doc如皋实验幼儿园气改电项目清单.xlsx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