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11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2024年工会经费预算,对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比选。
1.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约55.5万元,人均300元标准,不得上下浮动。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2.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及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从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办公室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9)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3.首次响应文件报名时间、提交时间、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响应文件送达、比选时间及地点,均另行电话通知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6:00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在规定比选时间响应文件送达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4.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69号(北京中医医院景美办公楼)
电话:010-87906518
联系人:付老师、厉老师
第二章参选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电话:010-87906518
联系人:付老师、厉老师
1.2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生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采购。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2.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参选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及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者联合体。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从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办公室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9)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3.适用法律和比选费用3.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2 参选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3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二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构成4.1 比选文件包括:采购邀请(含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
4.2 参选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参选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5.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采购人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比选文件的每一参选供应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不足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3 在比选过程中,采购人根据与供应商比选情况,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采购人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的构成6.1 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参选供应商编制的首次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
(1)报价函;
(2)参考报价表;
(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为技术响应文件
(4)合同条款应答表;
(5)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参选供应商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参选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参选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说明(格式自定,原件)。
以上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参选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而造成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没有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报价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比选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参考报价表;在比选结束后,供应商按照比选小组的要求及比选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7.2 本项目只接受供货品牌直接生产经销商的报价。
7.3 本项目采用多次报价。
8. 响应文件有效期8.1 响应文件应自首次提交之日起,按照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8.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
四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 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9.1 参选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正本扫描件电子文档、报价表格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9.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参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比选文件规定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9.4 供应商根据比选小组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及比选中根据比选文件实质性变动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签署规定同9.2款要求。
10.响应文件的递交10.1 响应文件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参选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第一章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4.1比选小组在确认了比选文件后,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14.2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不参加后续比选。
14.3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前一天至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按无效处理。
1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比选文件中用*、★、※等标明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4.5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4.6 在按照14.2的规定进行审查时,比选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比选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7 对未被认定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和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小组将及时告知。
15.比选15.1 依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比选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比选。比选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平等的比选机会。
15.2 比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比选小组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照各参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16.保密原则1.1 送达《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遴选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2 在遴选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遴选小组的任何活动,其响应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综合评审 19.评审19.1 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19.2 比选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高低进行排序。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以及权值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1 | 基本情况 | 1.供应商近三年(比选之日往前推算)团体供货的相关业绩(票券类)进行评价;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线下服务供应商的门店数量; 4.能够完全响应比选文件。 投标人实力及经营状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门店数量确定 | 10 |
技术要求 (原材料质量、加工工艺、样品质量) | 1.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质量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渠道来源、检测报告等)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及蛋糕的仓储及配送条件情况 3.供应商蛋糕加工工艺情况 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样品综合评审。 根据采购人对样品的质量、口感等确定,如奶油质量、含量、糖含量等 | 50 | |
服务方案 | 1.供应商应答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具体的客户服务方案情况 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增加服务 包括配送与售后,如及时送至客户指定地址、附送餐具等 | 10 | |
2 | 价格部分 | 按照商品折扣确定 | 30 |
八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20.1 比选小组按照打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2名(线上线下供应商各1名,职工二选一)。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20.2 如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出现评审得分且最后服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要求优劣顺序推荐。
21.最终评价确定21.1 采购人有权对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价格计算方面进行审查。
21.2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 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果通知。
22.2 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3. 采购终止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中招公司将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国家规定需重新采购情形。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蛋糕(300元/人,约1850人,以实际发生为准)
1、产品原材料应为100%天然奶油,不含反式脂肪酸,不添加香精、色素等,在合同中明确或提供相关权威机构的第三方证明。
2、应有属于本企业的生产基地,而不能是代加工工厂,以保证食品安全。
3、配送便利,六环内免费配送,外地概不配送。
4、可否提供相关增值服务(由供应商根据医院特点自行提供)
5、优惠前价格是指实付300元后可在投标人店内购买的蛋糕的最高价格(最高价格指店内或官网挂牌明示价格,提供相关图册或网页截图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时,每个供应商提供1-2种口味、样式、成份不一样的蛋糕样品(包括产品全套包装),供评委现场品尝考核。以及为我医院专门设计的蛋糕券卡封。
7、我院采购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职工自选一种。
8我院需要7X24小时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客服人员需了解针对我院制定的蛋糕套餐内容,并及时进行答疑解惑,销售厂商需提供一名专职销售经理与我院工作人员进行全年业务接洽,在蛋糕券有效期内无条件的协助我院工作人员处理关于此次合作中的各种突发问题。
9、标书内需明确提供给予我院蛋糕的大小、磅数、有几种可选款式或套餐内有无附加食品等。
二、付款条件
★付款期:为一次性采购,采购买完毕后7日内,根据实际数量付款。
三. 交货: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承诺乙方是具有相关销售资质、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经公开招标和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货物:
1. 商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品牌
类别 | 数量 | 品牌/型号 | 单价/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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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数量及总价:
由于工会人员变动的特殊性,最终成交数量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
(大写):
(人民币)¥
3.交货地点:北京中医医院院内,甲方所指定地点。乙方当天必须提供相关全额发票。
4.交货期限:2023年12月15日之前
5.包装及运费:符合相关国际惯例及商品的使用目的,乙方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费。
6.付款方式:支票,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两星期确保所有产品均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支付乙方全款。
7.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厂家生产的全新产品,指标符合国际相关专业的要求,符合国内有关标准及行业规定以及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生产合格标准。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 %的违约金。乙方应保证货源充足,保证甲方的需求,如乙方违反此约定,造成买方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
8.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等相关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报告。
9.售后服务: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履行售后服务,若乙方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的,可以变更合同。
11. 违约责任:对于违背承诺付款时间的一方,每拖延一天须支付另一方合同额的1%作
为违约金。乙方拖延5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
作为违约金。若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检定结果未能通过技术监督鉴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退货或更换新品,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更换,更换一次后仍不合
格,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负责退货,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及发展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包括:政府强令关闭,国家政策禁止,战争,自然灾害等。遇到上述客观情况一方应尽快将客观情况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文件和政府文件及其他权威资料。因上述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该事件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3.争议处理:双方本着合作谅解的精神,按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友好
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合同的组成部分:(招应答各类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两份,乙壹份。(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或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202 年月日 日期:202 年月日
第五章附件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报价函
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在审阅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包括确已收到的第X号补充修改文件),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供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的货物及服务。并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我们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按照比选后双方确认的合同条款的要求执行。
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此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自提交日期起天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报价函及贵方的书面成交结果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公章:
附件二:
参考报价表
项目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预算 | 应答报价 (优惠率/%) | 优惠前价格 (元/人) |
1. | 蛋糕券 | 3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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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参考报价可以是市场价格,也可以是参选供应商认为合适的价格。
2、 优惠率=(优惠前价格-300)/300*100
3、 优惠前价格,是指实付300元后可在参选供应商店内购买的蛋糕的最高价格(最高价格指店内或官网挂牌明示价格)
4、 参考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附件三:
合同条款应答表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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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对合同条款有偏离的必须在此表中反应,正、负偏差均应描述。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附件四:
技术条款应答表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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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对技术条款有偏离的必须在此表中反应,正、负偏差均应描述。
出具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附件五: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
(参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比选报价活动,全权处理比选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Email 地址:
(二)参选供应商情况表
参选供应商:(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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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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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 法人代表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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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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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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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历 及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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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营范围及优势和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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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概 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人 | ||||||||
工程技术人员人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固定 资产 | 原值万元 | 资金 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净值万元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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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企业财务状况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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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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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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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供货)情况 | 产品/项目名称 | 上年销售值(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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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参选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五)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参选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六)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参选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说明(格式自定,原件)
货品质量、服务方案
附件六
技术响应文件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