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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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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3/11/14 10:12:00

项目编号:0722-2023FE7243NMF

1、招标条件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0722-2023FE7243NMF;

2.3招标范围:负责包头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包括肉类、水产类、蛋类、蔬菜、水果、米、面、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100.00万元/年;

2.6服务期限:2年;

2.7入围单位:入围5家(参加投标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公司数量与最终入围公司数量的比例应满足2:1,如最终参评公司数量不足入围比例,入围单位数量依次递减,但最终数量不得少于3家,若最终数量不足3家,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1)未纳入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系统“不良投标人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4)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名专职配送人员并具有健康证;

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4)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在本地须具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及冷库(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

(6)投标人须在近半年内对本公司肉类、禽类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分别提供合格证明(送检单位或货主必须为投标人,其他单位无效)

(7)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包头分行本部所在区域且具备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8)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ydgjnmgsh@163.com邮箱进行审核,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合格后,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本,售后不退。

(1)投标信息表(按附件格式填写);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填写);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人员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上述资料不接受Word、压缩包、图片等其他形式,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4.3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4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

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如若中标,中标单位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交易服务费(不足500按500元收取)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发至ydgjnmgsh@163.com ,账号如下: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发票: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上午10:00分;

投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二楼2号开、评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二楼2号开、评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联系人:樊艳芳

电 话:0472-5183139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0471-6381295

电子邮箱:ydgjnmgsh@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绿地智海大厦10楼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