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
招标编号:XZP20231114000320001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发布日期:2023-11-14 10:26
- ● 项目编号: XZP2023111400032
- ● 项目名称: 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
- ● 建设单位: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许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条件
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11400032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万元,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许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最高限价:86 万元 |
范围 | 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单位;(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备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 (GC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11-14 08:30 至 2023-11-19 17:30 |
获取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明电话及邮箱) 、盖章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2801182779@qq.com) 并通过电话联系加 微信(18752484346) 完成购买。当确认函大于等于 3 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 3 个时,则本 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1-22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档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1-22 09:30 |
开标地点 | 蒋垛镇人民政府 4 楼会议室 |
其他
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要求现采购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2801182779@qq.com,递交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2日上午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4.采购预算价:86万元。最高限价:86 万元。5.采购需求:许桥村冷库及蔬菜分拣中心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其他补充事宜付款方式:项目进场付合同价的20%,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付合同价的5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付清(无息)。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19日 17:30 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 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2) 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 扫描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 2801182779@qq.com。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许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许桥村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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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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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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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景国际花园 C21 幢 311-313 室/姜堰 分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万众村一组
联系人:
姜黎黎
电话:
18752484346
电子邮件:
2801182779@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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