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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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选定优质供货商为我院提供专业的日常食品食材采购和配送工作,食品食材包括下列品种:蔬菜、肉类、水产、三鸟、冻品、熟食、包点、五谷、大米、水果等。 需满足的要求:承接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的日常食品食材采购和配送工作。包括下列品种:蔬菜、肉类、水产、三鸟、冻品、熟食、包点、五谷、大米、调味料、饮料和水果等。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最终采购的具体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饭堂食品和配送,采购发生金额按月结算,服务时间为一年。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160,000.00 | 2023年1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