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检站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汇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30号楼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C2023010009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检站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丹东边检站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汇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30号楼207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汇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30号楼2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汇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30号楼2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
联系方式:娄先生;0415-2124901-2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汇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30号楼207室
联系方式:徐嘉宁;0415-221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嘉宁
电 话: 0415-221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