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二、包件四)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210002861F23090005)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2]包件二:葫芦岛分行绥中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绥中县晟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费率:下浮率:30%,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绥中县绥中镇兴晟达生鲜超市,费率:下浮率:25%,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葫芦岛市食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费率:下浮率:20%,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绥中县晟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无;
中标候选人(绥中县绥中镇兴晟达生鲜超市)的项目负责人:无无;
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市食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绥中县晟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绥中县绥中镇兴晟达生鲜超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市食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绥中县晟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绥中县绥中镇兴晟达生鲜超市)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葫芦岛市食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标段(包)[004]包件四:葫芦岛分行建昌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建昌县老区鑫兴隆生鲜超市,费率:下浮率:8%,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建昌县华荣商贸中心,费率:下浮率:4%,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建昌县大阳商行,费率:下浮率:3%,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老区鑫兴隆生鲜超市)的项目负责人:无无;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华荣商贸中心)的项目负责人:无无;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大阳商行)的项目负责人:无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老区鑫兴隆生鲜超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华荣商贸中心)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大阳商行)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老区鑫兴隆生鲜超市)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华荣商贸中心)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建昌县大阳商行)的评标情况:良好;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渠道:024-25158333-8130、8131,传真:024-25840581,邮箱:huicheng_zb@163.com。提出异议方式:书面提出。
三、其他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 5 年,首次合同供货期为 3 年,首次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1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 20-1 号
联 系 人: 郑巍、张彬、韦芳
电 话: 25158333 转 8130、8131
电子邮件: huicheng_zb@163.com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