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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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99号 | 1,600,500.00元 |
采购包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食堂生鲜食材供货商):
货物类(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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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委机关食堂生鲜食材供货商 | 符合采购人需求 | 蔬菜、生鲜、食材原材料、扶贫产品、餐具、卫生清洁用品、超市商品、收银系统维修维护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1,600,500.0000 | 1,600,500.00 |
采购人代表: | 叶景平 |
评审专家: | 杨希 、 黄国铭 、 陈文钦 、 卢国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50%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161000705253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食堂生鲜食材供货商:0.99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技术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及打分。
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的50%,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第12项第(2)-2.3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按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3年11月17日(招标编号:[350001]FJGC[GK]2023045)。
5、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陈长秋、吴国泷/0591-83393310)、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应俊、刘东宏/0591-83393301)。
名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联系方式:0591-8782432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话: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