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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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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餐饮服务购买采购内容:机关干警食堂餐饮服务原材料供应服务。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年。 服务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西安路399号。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满足使用方生产要求。 预算金额:900000元/年。付款方式:费用结算方式为“押月”结算。餐饮公司需于次月5日前和招标单位核对实际刷卡就餐人数,据此开具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1、用餐总人数约:127人次(早餐:32人、午餐:95人、晚餐:32人),该用餐人数为拟定人数,结算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配餐标准: 每个月按当月实际天数每日进行配餐,一日三餐(早餐、午餐、晚餐)。 早餐(标准):粥2样、主食2样、鸡蛋1个、炝拌菜1样、咸菜2样、热菜2样;(主食随机替换为:油条、酥饼、豆沙包、包子、葱油饼等,每周替换不少于三次); 午餐:大荤菜1样、小荤菜2样、青菜1样、豆制品1样、炖菜1样、炝拌菜1样、主食2样(含面食),汤1样、咸菜1样;酸奶一杯或水果一个 晚餐:大荤菜1样、小荤菜1样、青菜1样、炖菜1样、汤1样、主食2样。以上配餐投标单位合理搭配,营养健康,杜绝奢侈浪费。 3、日常食堂餐饮管理由投标方负责。 4、少数民族配餐按中标后合同约定。 投标单位在经营期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要确保饮食安全卫生。 2、投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招标单位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招标单位和国家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原材料采购及监管:经营过程中,食堂采购的米、面、油、肉、蛋、禽、调料等大宗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方有权对供货商资质、进货渠道和货品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同时必须接受地方政府市场监督局的检查和监督。为了确保饮食安全,各种餐料采购乙方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齐全索证材料,否则不得进入食堂。具体标准如下: (1)大米:新磨大米(当年),三等或四等; (2)白面:特制一等粉; (3)食用油:二级或一级,禁止使用三、四级食用油和转基因油; (4)肉类、禽类:有防疫部门出具的检疫票据; (5)蔬菜类:中标方须做农药残留检测,要求无农药残留。 (6)食品安全出现任何问题均有投标方承担责任。 4、投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并尽可能多聘用现有食堂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有劣迹人员及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人员。投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5、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6、投标单位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投标单位必须接受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招标单位的整改意见。 7、招标单位提供给投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应均由投标单位负责保管和维修,所需费用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约定价格赔偿。投标单位在没得到招标单位的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需要维修改造经招标单位同意后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但投标单位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及设备,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投标单位,合作期满中标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自行购置的设备清理完毕。 8、投标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费税含食品安全责任险。 9、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人员社保等费用。 10、投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概不负任何责任。 11、食堂卫生许可证由投标单位办理,招标单位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3、投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 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9000002024年0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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