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委托,就温州市分行本级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及餐饮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ZZHCG23-57
二、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概要 | 实施地点 |
温州市分行本级及城区支行食堂食材及餐饮服务 | 一 | 农副产品类食材 | 合同最高限价1745.28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温州市分行本级及城区部分支行,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二 | 综合商超类食材 | 合同最高限价629.28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温州市分行本级及城区部分支行,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三 | 城区网点餐饮服务 | 合同最高限价685.44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温州市城区部分支行(鹿城、瓯海、龙湾、开发区)范围内各支行、网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异常经营名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日内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7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9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0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标段一、二:
2.1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标段三:
2.1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2具有餐饮企业B级量化等级及以上。
四、购买标书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3、标段一、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复印件;
标段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复印件,餐饮企业量化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证书、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仅为报名所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为准。
五、报名、标书发售及开标:
1、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也可采用邮寄或发送邮件方式报名,邮箱393354@qq.com,具体情况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六、投标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余同):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4、开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标段二:人民币陆万元整。
标段三:人民币陆万元整。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账户。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须由投标人开户行转出,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83179858223
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民航路支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变化、招标人执行文件变更、技术参数要求改变等情况,中标人应当无条件服从,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02225-81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 系 人:单聪
联系电话:13758431531、0577-566539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各标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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