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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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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约372.00万元,此费用预估为上学年人数预估,后期以实际供货按实结算。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21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安宁市太平学校 经办人: 李军
办公电话: 0871-6861151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宋兴涛
办公电话: 13388805599 移动电话: 1338880559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63001001
标段名称: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3 09:3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品质,本校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肉、蛋、禽、面粉、大米、油、各类蔬菜、干货及调味品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安宁市太平镇集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①资格要求:须是经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货能力:有自己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并已经对所在县级及以上区域内开展经营配送业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供货质量: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提交相应的检疫检验证明或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其他: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其他: 5.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5.3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5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①资格要求:须是经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货能力:有自己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并已经对所在县级及以上区域内开展经营配送业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供货质量: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提交相应的检疫检验证明或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63001002
标段名称: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3 09:3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品质,本校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肉、蛋、禽、面粉、大米、油、各类蔬菜、干货及调味品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安宁市太平镇集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①资格要求:须是经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货能力:有自己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并已经对所在县级及以上区域内开展经营配送业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供货质量: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提交相应的检疫检验证明或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其他: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其他: 5.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5.3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5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①资格要求:须是经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货能力:有自己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并已经对所在县级及以上区域内开展经营配送业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供货质量: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提交相应的检疫检验证明或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3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363001003
标段名称: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三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13 09:30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品质,本校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肉、蛋、禽、面粉、大米、油、各类蔬菜、干货及调味品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安宁市太平镇集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①资格要求:须是经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货能力:有自己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并已经对所在县级及以上区域内开展经营配送业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供货质量: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提交相应的检疫检验证明或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其他: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其他: 5.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5.3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5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①资格要求:须是经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供货能力:有自己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并已经对所在县级及以上区域内开展经营配送业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③供货质量:每批配送货物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提交相应的检疫检验证明或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一标段)招标公告.doc 2023-11-21 15:57:41
2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二标段)招标公告.doc 2023-11-21 15:57:46
3 三标段招标公告.pdf 2023-11-21 15:57:35
4 安宁市太平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三标段)招标公告.doc 2023-11-21 15:57:50
5 二标段招标公告.pdf 2023-11-21 15:57:32
6 一标段招标公告.pdf 2023-11-21 15:57:27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