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意向公示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至)12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 | 食堂食材的采购与配送,服务时间1年。包括调料、蛋类、奶制品、杂粮、蔬菜、水果、肉类、家禽、水产及其他农副产品等采购人所需食材配送到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服务质量满足甲方需求,服务质量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可续签1至2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送货。 | 80 | 12月 |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项目 | 2023年11月22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