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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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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餐饮服务经营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详情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餐饮服务经营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餐饮服务经营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C2023ZX1023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餐饮服务经营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二)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标信息中“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行政总厨(仅限一人)”现更正为:删除“行政总厨”,删除“7.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高级)或以上等级的证书”;

2.原采购文件评标信息中“企业认证”评审内容现更正为: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具有有效的HACCP体系认证证书;6.具有有效的餐饮管理服务认证证书;7.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8.具有有效的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具有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具有有效的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

3.原采购文件评标信息中“食品相关保险”评审内容现更正为: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3分)累计赔偿限额≥7000万元的得3分;4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7000万元的得1.5分;2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元的得1分;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的得0.5分;未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不得分。2.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险(3分)累计赔偿限额≥14000万元的得3分;10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4000万元的得2分;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的得1分;未购买公众责任险的不得分。

3.原采购文件评标信息中“应急资源保障能力情况”评审内容现更正为:投标人应具备自有或第三方合作的应急配餐场地,该场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保障生产能力单班不低于10000份,满足以上要求得2分。

4.评审分值根据更改内容做出了部分调整,请各投标人留意分值比重变化。

(三)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已更新,本次变更内容会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投标人联系邮箱,以最新采购文件(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根据最新文件编制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0755-21084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南贤商业广场B座商务中心1602A室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55-21007565

联系邮箱:zfcg@gczbsz.com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