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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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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版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5643355464@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3-0001

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H2023-0001

项目概况

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

1.2项目编号:YH2023-0001

1.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1115】-0001号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670000.00元

1.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1.7服务地点:和龙市人民法院。

1.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投标文件内须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版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5643355464@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在招标公告期内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无效;对核查通过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即可。

2.售价:500.00元/份,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确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址: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和龙市人民法院

地址:和龙市海兰路5号

联系人:申主任

联系方式:0433-4259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边州和龙市丰民路6—29号

联系人:刘鹏

联系方式:15643355464

邮箱:15643355464@163.com

3.项目联系人:刘鹏

联系方式:1564335546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原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版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5643355464@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方式:1.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版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5643355464@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龙市人民法院

地址:和龙市海兰路5号

联系方式:申主任 联系方式:0433-4259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边州和龙市丰民路6—29号

联系方式:刘鹏 联系方式:15643355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 话: 15643355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