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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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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1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
1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一)管理服务范围:位于汾阳市汾孝大道旁的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服务事项: (1)设施、设备的使用、运行和管理; (2)公用绿地、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 (3)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4)安全巡视、门岗执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5)食堂管理。 (三)管理服务期限:从2024年1月15日至2027年1月14日。1050000.002023年1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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