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整体招租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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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Y23-11Y- ZCZL061 | ||
标的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整体招租 | ||
标的编号 | GY23-11Y- ZCZL06100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整体招租项目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GY23-11Y- ZCZL061 |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整体招租项目 | |||||||||||||
标的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年) | 累计租金总额(元) (含从第2年起,每年递增10 %租金) | 交易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
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整体招租 | 1、食堂餐厅:128.8㎡;厨房:97.2㎡。 2、小卖部:25.2㎡。 | 3 | 406620 | 80000 | 3000 | |||||||||
挂牌公告期 | 2023年11月29日上午8点30分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点30分止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点3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竞价系统网址 |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7日,出租方联系人:莫先生,0758-8392336 | |||||||||||||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出租的食堂及小卖部(铺面)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33号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北门东侧,面积约251.2㎡,其中作餐厅使用的约128.8㎡,作厨房使用的约97.2㎡,小卖部面积约25.2㎡。权属人为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由于历史原因,该食堂及小卖部没有办理房地产证。 2、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 1、 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 |||||||||||||
签订《租赁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 |||||||||||||
项目分类 | 租赁 | |||||||||||||
资产租赁形式 | 全部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 |||||||
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 |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33号 | 5307 | 12441283456509075K | 胡国新 |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 | / | / | |||||||
资产出租行为内部决议 | 出租方内部决议 | 《高要区中医院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部门 |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 ||||||||||||
批准文号 | 《关于高要区中医院食堂及小卖部出租的复函》(高财资函[2023]27号)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及 评估结果 | 广东鸿信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33号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饭堂及小卖部的三年总租金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20日 | |||||||||||||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1、承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竞买人应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文件要求。 (注:《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经营规定: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其他行业;不得在租赁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间,如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食堂和小卖部租金的评估费用3660元由承租人承担。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 |||||||||||||
温馨提示 |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 以下7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出租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风险提示(二) |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 |||||||||||||
租赁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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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租赁合同》,竞买保证金自签订《租赁合同》并足额支付租赁合同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本中心查阅资产租赁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本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得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本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本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九、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注:《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十、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提供资料,本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 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审查,符合租赁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 联系人 | 邓先生、彭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8-8399902 | |||||||||||||
地址 |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