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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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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黎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公告

黎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黎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实行自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投标。投标须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黎平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黎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项目内容及采购数量:见采购清单

*、本次预算价为:以实际支出为准

*、采购要求:见报名须知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地点:黎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405办公室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黎平县人民法院4楼会议室

八、报名须提供的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受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八、报名联系人:孙瑜 电话:0855-6234567


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服装采购报名须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