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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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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宜宾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拟采购一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按照采购食堂餐饮劳务合同提供日常餐饮服务、应急餐饮服务和公务接待餐桌宴服务。(二)日常工作用餐为自助餐形式,应急餐按照工作餐模式和标准供餐,公务接待用餐为桌餐形式。(三)餐饮服务公司根据季节的变化和就餐人数的饮食习惯来制定每周主、副食食谱,经采购方机关食堂管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保证工作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按科学合理、营养均衡的荤、素食品搭配标准和比例来制定食谱,确保每周菜品不重样,实现菜品多样化,以达到营养均衡。(四)公务接待餐应根据实际情况,餐饮服务公司凭 “公务接待审批单”确认的桌数、标准进行供餐。同时,每次接待前餐饮服务公司拟定餐谱,经审定后组织实施。(五)餐饮服务公司要秉承水、电、气使用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厨房各类设施设备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日常使用和维护。(六)餐饮服务公司负责员工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劳务服务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劳务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并提供所有人员的政审材料,报市院备案。
需满足的要求:(一)按照采购食堂餐饮劳务合同提供日常餐饮服务、应急餐饮服务和公务接待餐桌宴服务。(二)日常工作用餐为自助餐形式,应急餐按照工作餐模式和标准供餐,公务接待用餐为桌餐形式。(三)餐饮服务公司根据季节的变化和就餐人数的饮食习惯来制定每周主、副食食谱,经采购方机关食堂管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保证工作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按科学合理、营养均衡的荤、素食品搭配标准和比例来制定食谱,确保每周菜品不重样,实现菜品多样化,以达到营养均衡。(四)公务接待餐应根据实际情况,餐饮服务公司凭 “公务接待审批单”确认的桌数、标准进行供餐。同时,每次接待前餐饮服务公司拟定餐谱,经审定后组织实施。(五)餐饮服务公司要秉承水、电、气使用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厨房各类设施设备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日常使用和维护。(六)餐饮服务公司负责员工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劳务服务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劳务合同和社保缴纳凭证,并提供所有人员的政审材料,报市院备案。
40.0000002023年12月由于该项目的前期合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为实现工作的无缝衔接,确保市检察院食堂正常运转,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办案办公,2023年年底前必须完成该项目的重新采购工作。因时间紧迫,特申请缩短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