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包:0658-230410H11360-1;2包:0658-230410H11360-2;3包:0658-230410H11360-3;4包:0658-230410H11360-4)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上级拨款1包 450 万元, 2包 400 万元, 3包 450 万元, 4包 300 万元, 招标人为某单位。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副食品一批,其中 1 包采购蔬菜水果类;2 包采购鲜肉及肉制品类;3包采购冻货、水产、禽蛋类; 4 包采购调料、干货、奶制品及预包装食品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蔬菜水果类; (002)鲜肉及肉制品类; (003)冻货、水产、禽蛋类; (004)调料、干货、奶制品及预包装食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蔬菜水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基本账户证明。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声明, 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02 鲜肉及肉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基本账户证明。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声明, 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03 冻货、水产、禽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基本账户证明。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声明, 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04 调料、干货、奶制品及预包装食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基本账户证明。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声明, 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2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3.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sxggzyjy.cn)网上投标成功的回执单及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 需采用 A4 纸幅面, 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及网上投标成功的回执单, 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且投标人缴费成 功后, 即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sxggzy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并由采 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预审所需资料清单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 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 机构邮箱: 1963429701@qq.com。4.预审通过方式:采购单位会同采购机构将于 12 月 6 日 至 12 月 9 日(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组织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预审,在投标人报名时,由采购机构向供应商提供预审所需准备材料清单, 在预审时投标人必须将相 关材料无偿递交至实地考察预审小组,并提供原件备查。经实地考察预审小组审核合格的投标人, 由采购机构发出投标邀请函,投标人回函确认。实地考察预审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采购机构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4 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8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4 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8 会议室。
七、其他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 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1 份。
1.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基本账户证明;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 月期间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凭据;如是非法定代表 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凭据);
4.提供 2022 年度专业会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即 2022 年 10 月至今) 任意连续 6 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一年(即 2022 年 10 月至今) 任意连续 6 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 ”(www.plap.cn)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9.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无港澳台背景且没有组织联合体投标行为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近三年内(2020 年 10 月至今) 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附“中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网 cfws.samr.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并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上查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单位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
联 系 人: 孙伟
电 话: 0917-493209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 296 号西北民航大厦 7 楼
联 系 人: 马阳
电 话: 18895011953
电子邮件: 19634297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