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海丰县彭湃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海丰县彭湃中学恒裕楼学生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海丰县彭湃中学恒裕楼学生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海丰县彭湃中学恒裕楼学生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所属地区:广东 - 汕尾 发布日期:2023-11-30

海丰县彭湃中学海丰县彭湃中学恒裕楼学生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丰县彭湃中学的委托,拟对海丰县彭湃中学恒裕楼学生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HZZCG202307GK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中学恒裕楼学生食堂经营权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1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取得本项目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12 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携带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须携带原件现场备查,本项目只接受现场获取登记)。

七、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响应文件)。

八、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九、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 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丰县彭湃中学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海银路彭湃中学

联系方式:0660-6861180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联系人:王焕庭 联系电话:0660-6966696



发布人: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