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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总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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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总医院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泰宁县总医院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12月03日 19:0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泰宁县总医院
行政区域泰宁县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3日 19:0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0.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智炜
项目联系电话17359855539
采购单位泰宁县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泰宁县开泰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熊平,1355909277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智炜,17359855539

项目概况

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TN]CGZB2023120146

项目名称: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最低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泰宁县新建总医院食堂运营采购项目

1(项)

8000元/月

/

注: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承包费用最低限价8000元/月。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核查。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的餐饮企业。关于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补充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预算金额在 60 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

方式:线下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东泰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宁县总医院

地址:泰宁县开泰路5号

联系方式:熊平,13559092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3号

联系方式:张智炜,1735985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智炜

电 话: 1735985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