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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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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食堂管理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食堂管理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自主招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委托,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食堂管理承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响应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WZJC2023GLJCBGSCSB019;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内容

采购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服务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食堂管理承包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本次采购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食堂管理承包项目(具体采购服务要求及采购内容以发出采购文件为准)

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发售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报名、购买磋商文件仍有效,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邮箱获取的须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扫描成PDF后发至101026922@qq.com)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温州北大科技园四楼403室。

五、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整;

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商务区商务六路浙商银行大楼9层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整;

2)磋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商务区商务六路浙商银行大楼9层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定代表授权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报名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温州北大科技园四楼403室,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13336928818。

5、采购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77-88673002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温州北大科技园四楼403室。

联系人:潘女士电话:1333692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