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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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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273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文铭众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中路73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3栋3层3号营业房 39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文铭众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餐饮服务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成交供应商需为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提供早、中、晚等餐饮烹饪及临时性增加的餐饮服务;负责食堂内及食堂周边的清洁卫生、炊具及餐具的清洁卫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并负责食堂各类食品(食物和烹饪辅材)和用品验收、保管和使用。1、为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职工提供早、中、晚等餐饮烹饪及临时性增加的餐饮服务。 2、早餐时间为:8:00-8:50;午餐时间为:12:00-13:00;晚餐时间为:18:00-19:00;涉及时间调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负责餐厅各类食品(食物和烹饪辅材)和用品验收、保管,负责每周菜谱的制定等。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394,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清云、樊华(采购人代表)、张雨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遂宁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5-2313824。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同级财政部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

联系方式:0825-2234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

联系方式:0825-221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奉女士

电话:0825-2210179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079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079评审情况表.rar
机关食堂餐饮劳务服务磋商文件(2023112101).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