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3-12-06 09:24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CB-BL-2023-1201-01)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应答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范围: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三、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一)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应答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应答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四)应答人须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应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若应答人为非法人组织,则对此项资格不做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应答文件递交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三)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代替)扫描件或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现场购买:

应答单位代表携应答单位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线上购买:

购买采购文件,应答单位须在报名网站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前款证明文件资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办理。报名网站链接如下:点击报名

3.收款渠道:

统一采用应答单位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以标书购买费用实际到账确认项目投标报名情况,标书费未到账视为报名未成功。标书费申请开具发票需于一个月内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相关费用请各应答单位公对公转账到如下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银行账号:4425 0100 0087 0000 1728

4.递交应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09:00—09:30。

5.应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6.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安排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以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alebcn.com/)。

答疑事项:2023年12月12日下午17:30前将问题按采购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应答单位公章)交至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755-25038535

采购方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2号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邮编:518000

联系人:鲁工

邮箱:luxy@calebcn.com

电话:0755-21000402、23774723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