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63538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鲜蔬配送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时37分24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猪肉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佳旺微达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马三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88(%)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半成品、水果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福顺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区马三家街道古城子村
中标(成交)金额:90(%)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主食、调料、海河鲜、牛羊肉、蛋类、豆制品、油类等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晟隆森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区马三家镇
中标(成交)金额: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猪肉配送
服务类
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猪肉配送(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猪肉配送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半成品、水果配送
服务类
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半成品、水果配送(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半成品、水果配送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主食、调料、海河鲜、牛羊肉、蛋类、豆制品、油类等配送
服务类
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主食、调料、海河鲜、牛羊肉、蛋类、豆制品、油类等配送。(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主食、调料、海河鲜、牛羊肉、蛋类、豆制品、油类等配送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阔、纪伟、王欣、张昆、韩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鲜蔬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猪肉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以上标准下浮2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4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半成品、水果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以上标准下浮2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4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主食、调料、海河鲜、牛羊肉、蛋类、豆制品、油类等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以上标准下浮2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
联系方式:024-89216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回繁宇
电 话:024-23416469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食堂招标(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猪肉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佳旺微达配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半成品、水果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福顺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马三家戒毒所干警食堂主食、调料、海河鲜、牛羊肉、蛋类、豆制品、油类等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晟隆森配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