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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分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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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河区吉人红宾馆负面行为处理结果的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2023-2024年巴彦淖尔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认定围标串标处罚的请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巴彦淖尔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二)需求部门:巴彦淖尔分公司 综合部

(三)项目预算:驻场后每月支付30,000(含税)元的食材采购款,全年预计360,000元(含税)。

按照市场行情实际情况,采购人为中选人每月支付食材采购款,驻场后每月支付30,000元(含税)的食材采购款,全年预计含税费用:360,000元(含税),包含职工餐厅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及早、中、晚自助餐供应服务,日常招待餐、其他团队工作餐供应服务及食堂供餐所需全部食品的安全检测等服务。服务费:中选人向就餐人员收取的就餐费为本项目的服务费,餐厅收取的就餐费用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服务费=中选价格*实际就餐人数。

(四)采购依据:《2023年10月23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巴移纪要﹝2023﹞127号)

二、评审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中国移动招标网(http://b2b.10086.cn)发布比选公告,2023年11月17日22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期间发布比选文件,共有5家获取了比选文件,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前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有4家应答人按要求递交电子应答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应答人名称

应答情况

1

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

按时提交

2

临河区德岷轩饭店

按时提交

3

临河区吉人红宾馆

按时提交

4

内蒙古安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时提交

5

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

按时提交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4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通过系统及人工核查方式对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况进行了分析:

信息流分析

以下单位投标时所使用的MAC地址/联系方式存在相同的情况

序号

供应商1

供应商2

是否异常

异常程度

异常描述

异常详细信息

1

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

Y

100%

投标文件最后修改人相同

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的文件['第2章 应答报价清单.docx', '第3章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docx']和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的文件['3、第2章 方案建议书.docx']最后修改人均为子凡

2

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

临河区吉人红宾馆

Y

100%

投标文件最后修改人相同

内蒙古印象黄土情酒店有限公司的文件['第2章 应答报价清单.docx', '第3章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docx']和临河区吉人红宾馆的文件['8、3.5 业绩经验.docx']最后修改人均为子凡

3

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

临河区吉人红宾馆

Y

100%

投标文件最后修改人相同

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的文件['3、第2章 方案建议书.docx']和临河区吉人红宾馆的文件['8、3.5 业绩经验.docx']最后修改人均为子凡

4

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

临河区吉人红宾馆

Y

100%

投标文件最后修改人相同

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的文件['1、封面.docx', '2、第1章 应答一览表.docx', '10、4.5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docx', '11、第5章 应答保证金应答保函.docx', '12、第6章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docx', '1、封面.docx', '2、第1章 商务偏离表.docx', '3、第2章 应答承诺函.docx', '4.1 重要商务条款.xlsx', '4、3.1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5、3.2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docx', '6、4.1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docx', '7、4.2 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docx', '8、4.3 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docx', '9、4.4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承诺函.docx', '中国移动内蒙古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2024年职工餐厅外包服务综合实力表.docx', '附件1.示范食谱.xls', '附件2.示范价目单.xlsx', '附件3.质量考核表.xlsx', '附件5:技术规范书.xlsx', '5、3.2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docx', '1、封面.docx', '2、第1章 技术条款偏离表.docx', '4、3.1 服务保障方案.docx', '5、3.2 服务方案.docx', '6、3.3 人员能力.docx', '7、3.4 设备资源 (2).docx', '8、3.5 业绩经验.docx', '9、3.6 其他评分项.docx']和临河区吉人红宾馆的文件['1、封面.docx', '6、3.3 人员能力.docx', '7、3.4 设备资源.docx', '1、封面.docx', '5、3.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docx', '8、4.3 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docx']最后修改人均为24h

根据《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的处理规则》中对不同应答人最后修改人相同的处理办法”为原采购文件修改人的情形,则予以排除和最后修改人为网名、字符串等相同情形的,则直接作串通应答认定”的规定,由于子凡属于采购文件编制的人员,24h非编制人员属于网名。

则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与临河区吉人红宾馆属于串通投标,否决两家应答人的应答。

同时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的按负面行为分级情况属于严重负面行为。

三、处罚情况:

(一)处罚依据及措施:

1、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负面行为:(二)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包括但不限于相互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按照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等”。

鉴于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与临河区吉人红宾馆存在相互串通应答的按负面行为分级情况属于严重负面行为,根据供应商负面行为责任追究措施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追究措施如下:

(1)约谈并记录存档。

(2)对于同一类产品,禁止该供应商3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参与新的采购项目投标或应答。

(二)处罚结果:

对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与临河区吉人红宾馆存在相互串通的“严重负面行为”处罚如下:

1、约谈并记录存档。

2、对于同一类产品(产品名称:服务类->其他服务->行政服务->食堂管理服务,产品编码:390813012),禁止两家供应商3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参与新的采购项目投标或应答。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实施细则

3.评审报告

在2023-2024年巴彦淖尔分公司职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中,认定为串通应答。故对巴彦淖尔市华威(国际)饭店餐饮有限公司与临河区吉人红宾馆存在相互串通的“严重负面行为”处罚如下:1、约谈并记录存档。2、对于同一类产品(产品名称:服务类->其他服务->行政服务->食堂管理服务,产品编码:390813012),禁止两家供应商3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参与新的采购项目投标或应答。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