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受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委托,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L2023-BC-F-157
二、项目内容
1.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无预算(据实结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有效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所属日期为2023年0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5.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七、踏勘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海惠
2.联系方式:022-27155065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6号
3.采购人联系人:赵鉴
4.采购人联系方式:022-5956208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155065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mlzb2020@163.com
十二、质疑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