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拟对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现将采购意向进行公示,欢迎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拟选取供应商数量:综合类副食品供应商1家
2.服务时间:1年
3.预算金额:1600万
4.预计采购时间:12月下旬
5.配送区域及配送地点数量:德州地区
6.副食品种类及质量要求:蔬菜类、禽畜肉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饮品类、调料等其他(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性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
(三)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且投标人不得向外资(含港台澳)股东提供我部采购项目任何信息。
(四)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投标人须向甲方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
(八)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军队服务采购提供应急保障。
(十)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食品销售相关内容,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一)投标人在招标人(需求部门)山东省内具有副食品供应、调料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在山东省内具有仓储、供应链不少于1年,严禁借用大型企业资质;所供产品可溯源,开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
(十二)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开标时须提供公司缴纳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
(十三)投标人具有所负责品类内核心品类的厂家一级代理或授权经销资质(初级农产品除外)。
(十四)投标人经营场所须具备网络通讯条件,安排专职人员网络操作,为我部提供产品价格参考,同时建立质量安全和保密安全网络管控体系。
(十五)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拥有食品质量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设施和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人员。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电话:13156131902
六、纪检监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老师
2.联系电话:1845379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