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3FS045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等用品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内容二:原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1履约保证金 (4)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前。”现更正为:“(4)缴纳时间:签订合同时。”内容三: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1付款方式”现更正为:“本项目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税金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内容四: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 3.采购人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检,并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将情况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现更正为:“3.采购人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检,并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将情况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内容五:原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新增“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内容六:本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2 综合评分”现更正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9号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马女士0558-2567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路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东路26号
联系方式:张工139668007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966800781
五、附件评标办法(更正后).pdf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