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岳普湖县文化路社区等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FHY(XJCG)2023-01
项目名称: 岳普湖县文化路社区等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岳普湖县文化路社区等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电器、家具、厨具、生活用具及办公用品一批(详见询价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5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 ,供应商 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 ,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 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 (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 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 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 , 电脑须提前配置 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 ,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可 通 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 ,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 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 ,“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民政局
地 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
联系方式:1365751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发鸿岳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岳普湖县团结中路10号院
联系方式:17590307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建立
电 话:17590307336
附件信息:
2.询价文件(终).pdf
27.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