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国金大厦1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入围单位,报名家数n≥5家(含)以上,入围2家单位,入围单位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提供副食品采购的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1.2配送地点:衢州市三江东路2幢3号浙商银行(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采购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含冻禽类)、禽蛋类、水产类。
1.4采购预算:约100万元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2、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国金大厦248号11楼。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分。
五、竞争性磋商地点:衢州市三江东路2幢3号浙商银行二楼会议室。
六、竞争性磋商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供应商将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七、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后,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若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中途撤出投标,或无故缺席开标会议,或投标人成交后拒绝签署合同或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有权不退还上述保证金。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潭支行
开户行账号:201000147331549
公司全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汇款用途: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截止开标前2个工作日采购人没有收到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来证实之前已经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要求,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推迟或者修改当日的投标日程安排。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 年检合格的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39670144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676610347
联系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国金大厦248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