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加强中医院食堂和小卖部管理,进一步改善职工和患者就餐难及添置生活物品问题,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中医院拟将食堂(包括场地和食堂设施等)和食杂店委托管理,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厨师前来报名。
一、管理形式与时间
1、食堂和食杂店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管理,委托方每月支付给受托方人民币4000元就餐服务费(含其他相关人员费用)。
2、托管服务经营时间一年。
二、服务要求
1、食堂以方便医院职工、实习生、规培人员、进修人员及就诊群众用餐,确保用餐安全为目标。定位于服务性、非盈利性实体,保障全天/年提供就餐。食杂店以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用品为主,主要服务于来院就诊群众。
2、职工餐保本不赚,保质保量,热情服务。以份菜形式提供,早餐5元/份(标准:每日多样化,早餐如:粥、各类小菜、蛋;豆浆、馒头、蛋;面线糊、油条、蛋等)或灵活点餐;中晚餐各15元/份(标准: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一炖汤)及夜班人员夜餐15元/份,依据个人口味加菜需另计费。就诊群众餐由受托方方自主定价,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在法律允许许可的范围内自主经营。严格履行托管合约、遵守各项条款、服从并全力配合医院管理。
4、准时、保质、保量的开餐。按医院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做好供餐工作,就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进行调整。早上7:30-中午13:00、下午17:00-晚上23:00,如遇特殊情况(手术、急救等),时间延顺,确保加班人员用餐。
5、多项的供餐服务,各种类菜式的营养搭配、烹调与分餐。必须认真执行合同约定的供餐售卖标准、份量,提高饭菜质量,做到可口、卫生、花色品种丰富。
6、做好厨房卫生工作,餐具每天、每餐专人消毒,每天做好饭菜留样,按规定登记、保存。厨房工作人员均持健康证、穿整洁工作服上岗,并遵守委托方一切规定。
7、每月做好食堂台账,优质食材的采购配送及严格验收。
8、随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或医院的监督和改善建议。
9、消防安全及生产安全的预防工作。
三、报名须知
1、按照“规范管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战略合作”的原则,甄选合格经营者。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安排对餐厅进行改造。
2、委托方提供食堂场所及基本烹饪设施、设备,并承担食堂所需的水,电费委托方承担60%,燃料费由受托方承担。
3、委托方设立监管小组负责监管管理,监管小组不定期对食堂的质量、品位、价位等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由监管小组随机抽取就餐人员进行食堂满意度考核,考核满意度须达到80%,如连续三个月满意度达不到50%,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报名人资质条件
(1) 报名人应具备有五年及以上烹饪手法丰富的厨师,管理规范化。为加强日常管理到位,保证食堂饭菜质量,必须为厨师自行经营管理。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在经营活动中未曾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4) 有自主管理经营经验;
(5) 服从管理,无违法乱纪、违反规章制度等不良记录;
(6) 精力充沛,有清晰的经营思路和先进的经营理念;
(7)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划组织能力。
五、报名文件组成
①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健康证复印件;
④ 食堂管理方案(含服务承诺、管理措施、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流程、食堂管理制度细则等)。
以上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将纸质版(两份)递交长泰区总医院总务科;需满足相关条件,若资料不全、虚假或逾期,将视为报名无效。具体事宜请与长泰区总医院总务科(0596-6322105)联系。
六、公告有效期及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17:00(正常上班时间)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泰区总医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