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报名时间 投递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概况】
蕲春县城乡特困群众过冬物资(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 8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D-2023-0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1909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城乡特困群众过冬物资(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4万元
6.最高限价:174万元
7.采购需求:
包段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备注 |
一包段 | 大米46万斤 | 1380000元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二包段 | 食用油5000壶 | 360000元 |
本项目分二个包段进行采购,分包段投标、分包段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一包段、二包段其中的一个包段进行投标,同一供应商多包段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8.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6.1大米供应商须是生产制造商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本地纳税生产企业优先;
6.2食用油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是生产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应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1)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请供应商于2024年 1 月 8 日9点00分至2024年 1 月 8 日09点30分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社会救助中心
地址:蕲春县漕河一路
联系方式:13677137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南门畈社区五组
联系方式:15172337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15172337589
4.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