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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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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双鸭山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采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DXGC(GK)2023-0036

1.招标条件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双鸭山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采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双鸭山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采买项目

2.2服务周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新一期采购结果发布之日,以先者为准)

2.3服务范围:双鸭山分行本部(城区)支行及辖内县域支行。

2.4采购预算:0元(定点供应项目,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5入围供应商数量:5家

2.6服务内容:食堂餐饮食材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包

标包1:双鸭山分行市区食堂(鑫兴支行、牡丹支行、尖山支行、四方台支行、三利支行、新兴大街支行、向阳支行、三马路支行等);

标包2:友谊支行(包括红兴隆支行)

标包3:集贤支行

标包4:饶河支行

标包5:宝清支行

注: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个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的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保证食品质量(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提供招标人的食品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需提供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非自有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7财务能力要求:

  •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年利润表,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此项要求仅标包1投标人提供,其余标包投标人无需提供)。

  • 结算账户开设在工商银行或承诺中标后3个月内将其他行账户迁移到工商银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提供承诺的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3.8投标人需承诺接到《采购订单》后,按招标人采购食品名称、质量、数量、配送地点、配送时间等要求,提供同品、同质的商品。

    3.9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积极控制其提供商品的价格,保证配送的商品单价执行中标价格即“合同结算单价”。

    3.10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如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将剩余标的工作量 转交其他中标人执行,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在整个供货周期内出现未按招标人提供的《采购订单》完成工作内容3次的;供货商商品价格高于比优特超市基准价折扣后的价格,即为中标折扣价格,价格违约达到3次的。

    (2)未达到招标人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

    (3)出卖人不配合买受人进行合同履行管理的。

    3.11投标人需承诺:由于不可控因素出现可在应急管理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询价。(基础价格采集周期为每月4次定点采集)。

    3.12投标人需承诺:其成为中标候选人后,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保障能力,提供能够证明其货物来源可靠、稳定、进货渠道正规,品质、卫生、安全等达到相关标准的证明材料。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职责,措施和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3.13投标人需承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14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 4.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2获取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木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01号三楼)

    4.3获取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家/包,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9 日 13时30分。

    5.2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河西路河畔小区三号商服九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尖山区新兴大街 187 号

    联系人:曲先生

    电话:13946619968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木路恒大御景湾二期 F2 栋 01 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51460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