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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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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临时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告

招标详情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临时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告
2023-12-19 17:17:05
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医院营养食堂食材临时采购及配送服务,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临时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食品类物资(肉、蔬菜类;干货、调味品、饮料、蛋、食用盐油类;鲜湿米粉类;大米、面粉类等)。
2、送货要求:
①日常要求:采购方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订货,供货方应按约定时间送达,迟到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必须由配有证件齐全、密封完好、保障货物安全送达的专用车进行送货。
②特殊要求:采购方因临时补货时,可提前1小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订货,乙方须在1小时内按订单数量送达。
3、服务要求:
① 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
②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三、采购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0日,过渡期物资供应,具体时间截止到签订新中标公司合同。
四、采购预算:约28万元/月,以实际用量为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价。
六、控制折扣率:市场价折扣率9折(报折扣优惠率只能等于9折,或者报更多的优惠率)。市场价以询价的方式确定,宜州最大的市场参照单品定价,按中标折扣率进行采购及配送。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经营销售水产、家禽、家畜、肉类、蔬菜、干货、调味品、鸡蛋、鲜湿米粉类等食品原料及相关物资的供应商;供应商须配有专门冷藏库、检验室、专用车、冷链车等相关硬件设施。
2、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3、供货方所供应的肉类(含家禽、家畜)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具有供应当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具有供应当日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所有生鲜物料不得有变色、异味、变质、腐烂等现象;干货不得有受潮、霉变等现象;定型包装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生产及工商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干货、调味品类供货日期不得超生产日期三个月。
4、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八、报价提交资料
1、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证件:(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竞标单位公章。(3)除营业执照不需密封附在报价密封袋外,要求密封袋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按折扣率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盖好单位公章)。
九、截止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本项目为紧急采购项目,报价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00
报名地点:河池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677885198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00
地点:远程医学中心(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4号楼2楼)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