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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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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约720万元/年;

4.本次采购对2023年12月14日开标的《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入选定点供应商不足五名的标段进行二次采购。标段划分及入选数量如下:

标段三:水产品类(入选1家);

标段七:调味品类(入选1家);

标段八:蛋类(入选2家);

标段十:海产品类(入选4家);

标段十一:面粉杂粮类(入选2家);

标段十二:豆制品类(入选3家);

标段十三:水果类(入选1家);

标段十四:面点类(入选5家);

标段十六:奶制品类(入选2家)。

本次采购按照标段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但最多只能中三个标段(与本项目2023年12月14日开标的第一次采购结果合计只能中三个标段)。若某供应商已经中三个标段,在下一个标段中仍然入选,则由该标段排名下一名的供应商入选定点供应商,依次类推。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制作或密封在一起。

5.资金来源:工作人员餐费;

6.项目需求:本次采购对2023年12月14日开标的《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入选定点供应商不足五名的标段进行二次采购。每月月底,各需求类别食材定点供应商,针对相应类别的具体产品在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平均价以下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价(若采购单位采购的品种不在南通市发改委公布的清单中,该品种以下列任一场所(南通市崇川区端平桥农贸市场、南通市崇川区紫琅实业公司红星路农贸市场、南通莘园路农贸市场及大润发)当天实际市场价格为基准价),由采购人统一确定下月各需求类别食材具体产品的唯一供应商供货(根据各需求类别低于且最接近平均价的供货商为该类别当月唯一供货商),供应商在当月每日按需求配送货物,采购人与供应商次月结算(供应商须开具正式发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有营业场地和配送能力,且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2月25日17时后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4.售价:300元;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南通汽车客运东站4号楼211室(百度导航至汽车客运东站3号门)。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南通汽车客运东站4号楼211室(百度导航至汽车客运东站3号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3-890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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