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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妇幼保健院(安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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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2023-12-20 15:36

经医院研究决定公开发布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餐饮企业或者餐饮工商户报名参与公开采购。

一、招标内容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商业信誉的餐饮企业或餐饮工商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三、项目概况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00至16:30,逾期不受理。

2.地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采购中心。

五、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六、开标地点和要求

开标时间:请携带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2点在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现场开标。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28日下午16:3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院办(0572-5129089)。2023年 12月30日上午11:30前,本院将根据疑问情况统一进行书面答复,逾期将不受理。

八、招标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18257210690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在安吉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十、整个招标环节受安吉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监督,联系电话:0572-5129089。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招标内容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二、医院情况说明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现有职工300人,开放床位113张。医院食堂位于医院门诊楼西侧,建筑面积约600余平方米,设施齐全。医院提供基础硬件设施,委托经营管理期满后,如因成交人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设备而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食堂成交人自行承担水电气、油烟管道清洗、卫生清运、易腐垃圾处理等运营管理相关费用;食堂需添加的设备单项超过1000元及维修单价超过500元的,则该笔费用全部由院方承担;新增设备单项1000元及维修单价500元及以下的由成交人承担。

三、项目要求

医院食堂饭菜供应要求:早餐须供应10个以上品种,便于服务医护人员和病人及家属。中午采取错时就餐,菜式多样并经常变化,每餐荤、素品种至少6种以上,菜单及价格每日公布,确保饭菜保温、供应充足。中、晚餐可以增设小灶,满足病人及家属多样就餐需求。实行全年每日三餐制供应,为病患及医务人员提供饮食。送餐仅限于手术室、产房误餐工作人员及有需求的住院病人、家属,不得将酒精炉、卡式炉等明火加热器具带至除食堂就餐区外的医疗区域。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合同期满医院满意度测评达到70%及以上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满意度测评人数需占全院人数的50%以上;季度考核满意度需达到70%及以上,连续2次季度满意度测评不达标,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委托经营管理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2.职工就餐使用计算机IC卡收费刷卡系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就餐券。

3.成交人可以在食堂内设粮油副食代购点为职工代购,代购价格不得高于一般超市价格,其它食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4.成交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及环境卫生。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成交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成交人承担经营管理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义务,若因用电、用气、用水、用火等安全因素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成交人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6.成交人必须严格履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要求,不得在成交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7.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医院有权根据相关制度作出处理。

8.成交人负责完成院方交办的其他与食堂管理方面的工作任务。

9.成交人协助院方完成各部门检查督查工作。

五、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费用方式

1.经营范围:限于餐饮,不得经营其他业务。

2.其他费用:水、电、气、卫生清洁、卫生检测、管道清洗、垃圾清运等运营相关相关费用由成交方根据实际发生自理,按市价计算缴付。

3.职工就餐刷卡费用按月和医院财务结算。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2

答疑与澄清


2023年12月28日下午16:3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0572-5129089。2023年12月30日上午11:30前,医院将根据疑问情况统一进行书面答复,逾期疑问将不受理。


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

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投标人从业经历”、附件4“经营思路和服务承诺”单独装袋密封,要求准备6份。

4

投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2点开标现场递交

地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27日下午2点整,地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小会议室

6

评标办法

现场打分评选

7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

8

续标

合同期满满意度测评达到70%及以上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满意度测评人数需占全院人数的50%以上

9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一、适用范围

本次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二、定义

招标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是整个活动的组织者,并依法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或工商户

中标方:指经评标小组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

三、关于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院内谈判采购的方式。

2.招标评委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审,检验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至本项目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招标方根据入围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的响应,提出进一步细化的澄清要求;招标方组织入围的投标方对综合评标小组进行情况介绍(时间限制10分钟)和经营管理答辩(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

5.组织综合评标小组采用现场打分表决,综合评标小组成员5名(开标前由纪检在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5名组成评标小组),以综合打分方式确定结果,商务及资质文件分占比90%,价格分占比10%。综合评标小组成员对照各项要求打分,综合分最高者中标。

6.经综合评标小组确认,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关于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仅限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

八、关于投标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九、关于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企业的概括说明,有优势对比;

(2)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经营计划、服务承诺以及经营优势。

(3)投标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证明书、投标委托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投标委托人身份证。经营者的个人简历(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以往经营承包企事业食堂的情况,以各种证件和证明为准)。

(4)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投标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相关资料有作假,直接取消投标人资格,若在中标后发现,则取消中标资格,由下一候选人中标。

2、投标文件的装订和密封

(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并密封,装订顺序为: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投标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投标人从业经历”、附件4“经营思路和服务承诺”单独装袋密封,要求准备6份。

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

(1)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签字;

(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以上所有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关于招标程序

1.发布信息:由招标工作小组于2023年12 月20日发布食堂招标公告。

2.参与本次投标的经营单位可以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编制经营策划方案和拟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和交通安全由投标方自己负责承担。

3.在现场踏勘中由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各参与单位能够利用招标方现有的资料。招标方对参与单位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评标程序

1.综合评标小组组成共5位。(综合评标小组开标前由纪检在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5名组成评标小组)

2.询问投标人对本次综合评标小组、工作人员组成、投标人资质情况是否有疑义。

3.投标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4.招标小组主持人介绍入围的投标方。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托管经营管理说明和答辩(答辩结束后评委可以提问)。

5.综合评标小组成员对认定合格的投标方进行综合打分评价,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6.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宣读得分结果。

7.主持人宣布本次预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

(1)依法确定预中标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安吉县妇幼保健院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单位可以与排列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中标合同。

8.开标结束。

三、关于废标

1.投标书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

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招标方无法辨认的;

4.投标资料不真实;

5.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6.其他废标的原因。


第五章 托管经营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

监督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监察室

根据2024年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甲方将本院食堂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委托经营管理期限: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

一、食堂托管经营的主要原则:

1.实行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的原则。甲方是医院食堂的所有权人,乙方是医院食堂的经营管理者,甲方保障乙方履行本合同后应当享有的权利,乙方对甲方负责经营管理食堂,乙方对食堂的经营管理负有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食堂实行委托管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引进专业团队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更好地为医务人员和病人服务。

2.甲方作为食堂的所有权人对乙方落实本合同的情况有权检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违约处理通知,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如实整改。

3.自主经营的原则。乙方在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依法取得医院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2.甲方提供现有配置设施、设备及食堂正常运行的所需物品(附清单),供乙方无偿使用,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保障食堂外围的水电正常供应(除社会水电部门统一停电、停水外)及房屋总体设施、设备完好,屋顶防漏、室外下水通畅及消防设施完好;如遇到停电、停水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正常服务。

4.甲方须为食堂供货车辆进出医院提供便利。

5.若发生甲方所辖人员在餐厅内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乙方管理人员向甲方通报后,甲方应及时妥善处理。

6.甲方有义务对食堂工作予以支持,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对食堂日常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并及时指出食堂工作中的不足,以便乙方及时改进。

7.甲方负责对食堂满意度的调查每季度一次,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食堂负责人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季度考核满意度需达到70%及以上,连续2次达不到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委托经营管理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各类手续、证件齐全,符合工商、税务等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乙方不得经营医院不允许的餐饮服务项目及不属于餐饮服务的项目。

2.医院食堂饭菜供应要求,早餐须供应10个以上品种,便于服务医护人员和病人及家属。中午采取错时就餐,菜式可以多样并经常变化,每餐荤素搭配,最少保证6个品种以上,确保饭菜保温、供应充足。中、晚餐可以考虑增设小灶,满足于病人及家属就餐需要。除正常三餐制供应外,需24小时为病患及值班医务人员提供饮食。送餐仅限于手术室、产房误餐工作人员及有需求的住院病人、家属;不得将酒精炉、卡式炉等明火加热器具带至除食堂就餐区外的医疗区域。

3.卫生和安全:

(1)按A级食堂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并严格组织实施。在各级职能部门检查中要求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如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而受到职能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对影响医院食堂经营安全的水、电、气、压力容器等相关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检查、校验并记录。

(3)乙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保证食堂内部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如在食堂内部发生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环保要求使用天然气。

4.服务质量:餐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前持有健康证,进入售菜间统一佩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文明上岗;应保证按时、按量供应早餐、中餐、晚餐和夜宵。如遇到停电、停水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正常服务、

5.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食堂改作他用或转包,也不得将甲方投入的资产、设备改作他用或转借他人。

6.如双方中止协议,乙方应把甲方投资的设备按清单如数清点交还给甲方(易耗品除外),如损坏应原价赔偿;乙方自己投资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四、其他约定

1.首次合同签订后试用期3个月,如发现乙方未能按相关规定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合同期满满意度测评达到70%及以上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满意度测评人数需占全院人数的50%以上;季度考核满意度需达到70%及以上,连续2次达不到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委托经营管理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方承担。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制度作出处理。

4.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油烟管道清洗、卫生清运、易腐垃圾处理等运营管理相关费用。食堂需添加的设备单项超过1000元及维修单价超过500元的,则该笔费用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承担;新增设备单项1000元及维修单价500元及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可以在食堂内设粮油副食代购点为职工代购,代购价格不得高于一般超市价格,其它食品售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6.食堂充值服务由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以甲方管理为主,就餐卡的成本、维护费用由医院承担。

五、费用结算办法

1.经营范围:限于餐饮,不得经营其他业务。

2.水、电、气、卫生清洁、卫生检测、管道清洗、厨余垃圾清运费等运营相关相关费用由成交方根据实际发生自理,按市价计算缴付。

3.职工就餐刷卡费用按月和医院财务结算。

六、承包费

按照招标结果确定食堂承包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支付。

七、违约和处罚

1.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中止协议,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除支付另一方损失补偿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经营管理中乙方出现其它违约或者其他管理不当责任,甲方每次收取500元至2000元的违约金,从结算餐费中扣除。

八、协议适用的法律及解决争议的办法

1.本协议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在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书及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其它


附件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电话


企业负责人


地 址


传真


授权代表


企业简介和优势说明









(字数控制在500字内)

职工总数

技术人员

流动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近三年合同单位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招标投标人承诺书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

本企业在进入安吉县妇幼保健院投标活动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安吉县招投标管理规定,维护安吉县妇幼保健院招投标纪律,并郑重承诺:如果在招投标方面发生下列不良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并退出安吉县妇幼保健院招投标活动。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投标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托管经营权的;

3、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4、与招标工作人员、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医院签订合同的;

6、擅自变更或者终止托管合同的;不按承诺履行托管服务,及其他不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托管合同约定的;

7、向招标主管部门、招标单位及工作人员、评委成员等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8、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无中生有恶意攻击他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吉县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从业经历

年份






经营食堂名称






食堂等级






单位总人数






证明人






证明人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4:

经营思路和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