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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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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22 至 2023-12-29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4660
项目名称: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金固村。为提高监所后勤保障质量,保证监所安全、高效的办公环境,体现办事高效、亲和的政府职能部门形象,拟对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整体对外招标。

(一)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1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中标人;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2年(在服务费不变和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因最低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险标准调整导致服务费改变,仍可延续服务时间)。

(二)采购人地址

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金崮村

(三)服务范围

机关楼的保洁服务、机关公务车辆和通勤车辆驾驶服务、干警食堂的餐饮服务;门岗的保安服务;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非管制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看守所食堂的食品制作、分餐、送餐服务,拘留所食堂的食品制作、分餐服务,戒毒所食品制作服务。

(四)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1,550,000.00元/年,费用包括:服务人员工资、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管理费、劳动保护、税金等。

三、服务标准

(一)保安服务标准

1.全天候24小时执勤。

2.安保人员,上岗前接受上岗前培训,具备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安保工作。

3.当班时穿戴统一制服,佩带工号,仪容仪表规范整齐,熟悉辖区环境,熟悉服务应具备有关的法律法规。

4.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值勤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坚决杜绝睡岗或溜岗现象。

5.安全护卫工具配备齐全,能够妥善保管,交接班制度完善,记录齐全。

6.对来办事人员做好登记、引导工作,态度好,语言文明。

(二)保洁服务标准

1.负责机关楼、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公共区域。

2.保持大厅、楼梯、通道,擦抹通道内的门、电梯门、消防栓、扶手、地角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和地面清洁,无灰尘污渍,扶手护栏干净、光亮。

3.定期玻璃、墙面(不含普通办公室内部)进行擦抹、除尘,保持玻璃明亮无尘,墙面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

4.清运公共区域内垃圾桶,并对垃圾桶进行擦抹、除尘。

(三)食堂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和《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员工持证上岗,保证饮食卫生。

2.食堂卫生保持窗明几净、灶具明亮、地面清洁、排油烟机无油污,和面机、蒸饭车、冷藏柜、电烤箱等无污染,厨房无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卫生无死角。

3.严格执行生熟食品分开,生熟食品用具分开的卫生管理制度,如:刀、砧板,生熟食品有明显标记,保证就餐时环境卫生,营造一个温馨、健康、愉快的就餐氛围。

4.保证饮食卫生质量,搞好后厨员工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勤换工作服,工作时要戴工作帽,厨房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

5.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增加花样品种;副食按照业主要求落实,根据季节菜品变换,不断改善员工伙食,以满足大多数职工的口味。

6.必须确保食堂卫生清洁和食品安全,严格按照要求对餐具、地面、墙面定期消毒,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四)公务车辆驾驶服务标准

1.负责采购人公务车辆和通勤车辆的驾驶、清洁、日常养护等车辆使用工作。

2.安全驾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车辆,避免交通违章行为。

3.车辆整洁,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保障车辆卫生整洁。

4.定期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出行故障及时上报采购人尽快维修,保障车辆正常使用。

(五)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各种工种按合同约定的日常服务标准执行,制定培训方案,与业主沟通协调,完成业主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或女性5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一天。

2.保洁服务人员:负责机关办公楼、看守所办公楼、戒毒所办公楼楼内走廊、消防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天棚、地面、墙面,门、窗(单面)卫生以及垃圾清运工作。

要求:女性55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一天。

3.保安服务人员:负责进出车辆登记检查,外来人员检查验证,门前和院区车辆停放,门前治安秩序维护。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24小时倒班。

4.食堂餐饮服务人员:负责每天提供机关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三餐服务:根据用餐人数拟定周食谱,负责将食谱向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食品、饮品,餐厅、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食品留样48小时。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或女性5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24小时倒班。

5.公务车辆驾驶服务人员:负责公务车辆的安全驾驶和保养及日常清洁工作,出车前需对车辆进行检查,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一天。

(六)其他约定

1.服务人员工作时,应按不同的工作性质,着统一服装;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无故脱岗;特殊岗位服务人员应具有符合要求上岗证件。

2.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应按照采购人工作特点安排工作时间。

3.因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造成采购人设施损坏、损毁、丢失等,供应商应当恢复原样,不能恢复的,应按价赔偿。

4.服务外包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人的服务人员由于自身过失给他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自身一切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所有服务人员均由供应商聘用,经培训合格上岗后通过试用期,供应商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险,经劳动局鉴定,在采购人备案。

6.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中标后,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明(健康证)。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保险(企业缴纳部分不低于1100元/人/月)或商业保险和劳动保护等。

(三)人员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

序号

岗位

人数

1

监管项目经理

1

2

干警食堂主厨

1

3

干警食堂面点

1

4

干警食堂墩板

1

5

干警食堂勤杂

1

6

干警食堂主厨

2

8

干警食堂墩板

1

9

干警食堂勤杂

2

10

干警食堂面点

1

11

保安班长

1

12

保安员

1

13

保洁班长

1

14

保洁员

3

15

保洁员

1

16

司机

1

17

司机

2

18

拘留所和戒毒所食堂厨师

2

19

拘留所和戒毒所食堂助厨

1

20

看守所食堂厨师班长

2

21

看守所食堂厨师

4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 址: 汤池镇金崮村
联系方式: 0415-625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明浩 贲晓霞
电 话: 0415-21723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