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金固村。为提高监所后勤保障质量,保证监所安全、高效的办公环境,体现办事高效、亲和的政府职能部门形象,拟对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整体对外招标。
(一)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1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中标人;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2年(在服务费不变和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因最低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险标准调整导致服务费改变,仍可延续服务时间)。
(二)采购人地址
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金崮村
(三)服务范围
机关楼的保洁服务、机关公务车辆和通勤车辆驾驶服务、干警食堂的餐饮服务;门岗的保安服务;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非管制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看守所食堂的食品制作、分餐、送餐服务,拘留所食堂的食品制作、分餐服务,戒毒所食品制作服务。
(四)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1,550,000.00元/年,费用包括:服务人员工资、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管理费、劳动保护、税金等。
三、服务标准
(一)保安服务标准
1.全天候24小时执勤。
2.安保人员,上岗前接受上岗前培训,具备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安保工作。
3.当班时穿戴统一制服,佩带工号,仪容仪表规范整齐,熟悉辖区环境,熟悉服务应具备有关的法律法规。
4.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值勤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坚决杜绝睡岗或溜岗现象。
5.安全护卫工具配备齐全,能够妥善保管,交接班制度完善,记录齐全。
6.对来办事人员做好登记、引导工作,态度好,语言文明。
(二)保洁服务标准
1.负责机关楼、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公共区域。
2.保持大厅、楼梯、通道,擦抹通道内的门、电梯门、消防栓、扶手、地角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和地面清洁,无灰尘污渍,扶手护栏干净、光亮。
3.定期玻璃、墙面(不含普通办公室内部)进行擦抹、除尘,保持玻璃明亮无尘,墙面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
4.清运公共区域内垃圾桶,并对垃圾桶进行擦抹、除尘。
(三)食堂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和《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员工持证上岗,保证饮食卫生。
2.食堂卫生保持窗明几净、灶具明亮、地面清洁、排油烟机无油污,和面机、蒸饭车、冷藏柜、电烤箱等无污染,厨房无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卫生无死角。
3.严格执行生熟食品分开,生熟食品用具分开的卫生管理制度,如:刀、砧板,生熟食品有明显标记,保证就餐时环境卫生,营造一个温馨、健康、愉快的就餐氛围。
4.保证饮食卫生质量,搞好后厨员工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勤换工作服,工作时要戴工作帽,厨房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
5.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增加花样品种;副食按照业主要求落实,根据季节菜品变换,不断改善员工伙食,以满足大多数职工的口味。
6.必须确保食堂卫生清洁和食品安全,严格按照要求对餐具、地面、墙面定期消毒,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四)公务车辆驾驶服务标准
1.负责采购人公务车辆和通勤车辆的驾驶、清洁、日常养护等车辆使用工作。
2.安全驾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车辆,避免交通违章行为。
3.车辆整洁,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保障车辆卫生整洁。
4.定期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出行故障及时上报采购人尽快维修,保障车辆正常使用。
(五)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各种工种按合同约定的日常服务标准执行,制定培训方案,与业主沟通协调,完成业主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或女性5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一天。
2.保洁服务人员:负责机关办公楼、看守所办公楼、戒毒所办公楼楼内走廊、消防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天棚、地面、墙面,门、窗(单面)卫生以及垃圾清运工作。
要求:女性55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一天。
3.保安服务人员:负责进出车辆登记检查,外来人员检查验证,门前和院区车辆停放,门前治安秩序维护。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24小时倒班。
4.食堂餐饮服务人员:负责每天提供机关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三餐服务:根据用餐人数拟定周食谱,负责将食谱向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食品、饮品,餐厅、厨房的环境卫生,餐具、炊具的卫生,服务人员的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食品留样48小时。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或女性5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24小时倒班。
5.公务车辆驾驶服务人员:负责公务车辆的安全驾驶和保养及日常清洁工作,出车前需对车辆进行检查,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工作定额:每周休一天。
(六)其他约定
1.服务人员工作时,应按不同的工作性质,着统一服装;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无故脱岗;特殊岗位服务人员应具有符合要求上岗证件。
2.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应按照采购人工作特点安排工作时间。
3.因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造成采购人设施损坏、损毁、丢失等,供应商应当恢复原样,不能恢复的,应按价赔偿。
4.服务外包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人的服务人员由于自身过失给他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自身一切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所有服务人员均由供应商聘用,经培训合格上岗后通过试用期,供应商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险,经劳动局鉴定,在采购人备案。
6.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且没有违法违规前科,中标后,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和健康证明(健康证)。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劳动待遇,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酬、保险(企业缴纳部分不低于1100元/人/月)或商业保险和劳动保护等。
(三)人员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1 | 监管项目经理 | 1 |
2 | 干警食堂主厨 | 1 |
3 | 干警食堂面点 | 1 |
4 | 干警食堂墩板 | 1 |
5 | 干警食堂勤杂 | 1 |
6 | 干警食堂主厨 | 2 |
8 | 干警食堂墩板 | 1 |
9 | 干警食堂勤杂 | 2 |
10 | 干警食堂面点 | 1 |
11 | 保安班长 | 1 |
12 | 保安员 | 1 |
13 | 保洁班长 | 1 |
14 | 保洁员 | 3 |
15 | 保洁员 | 1 |
16 | 司机 | 1 |
17 | 司机 | 2 |
18 | 拘留所和戒毒所食堂厨师 | 2 |
19 | 拘留所和戒毒所食堂助厨 | 1 |
20 | 看守所食堂厨师班长 | 2 |
21 | 看守所食堂厨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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