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12月22日 14:5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清大队东桥消防站厨房用具采购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14:5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8.698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博、郑雯青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308333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溪镇上浦村9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15080060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博、郑雯青:0591-88308333 |
项目概况
闽清大队东桥消防站厨房用具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SZB-T-2023012
项目名称:闽清大队东桥消防站厨房用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698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98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谈判保证 金(元)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1 | 1-1 | 闽清大队东桥消防站厨房用具采购 | 1批 | 186985 | 1800 | 闽清大队东桥消防站厨房用具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未履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 单位负责人 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 重大违法记录 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 复印件无效 ,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说明为准。
(10)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 ,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其他要求
采购代理人: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8308333
传真:0591-88308333
联系人:袁博、郑雯青
电子信箱:fjjszbdl@163.com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账 号:100056176980010001 |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 | |
谈判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账 号:35050188430009555555 | |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台江支行 |
注:
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 具体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谈判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梅溪镇上浦村935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508006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袁博、郑雯青: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雯青
电 话: 0591-8830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