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病友食堂+西院食堂、南院+北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病友食堂+西院食堂、南院+北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病友食堂+西院食堂、南院+北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现本次招标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公告。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病友食堂+西院食堂、南院+北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20233085)

二、项目分包概况: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

包1为中心医院一层病友食堂+康复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

包2为南院食堂+儿童医院食堂经营权出让项目。

注:在中心医院二层职工食堂未完成自行经营工作前(约2024年2月底前),由中心医院一层病友食堂中标人代为提供中心医院职工、手术室供餐服务。各医疗区食堂餐饮工作实行由医疗区属地管理,医院监督指导。

三、食堂采购项目经营期限:3年,中标人中标后十天内进场。

四、食堂经营权出让价格:

包1:中心医院一层病友食堂+康复医院食堂按71万/年起;

包2:南院食堂+儿童医院食堂按65万/年起。

医院只提供现食堂经营场地及现有的固定式炉灶,其余的厨房设备设施、维修改造、餐具厨具等经营食堂必须的投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食堂所消耗的水、电、燃气、空调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经营费由中标人按月支付,先交纳后经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包,投标人可以对两个包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包1(中心医院一层病友食堂+康复医院食堂)、包2(南院食堂+儿童医院食堂)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被推荐位为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进入包2的评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 12 月 29 日17:00前,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4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4 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四楼))

4、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如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地 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3)联系人:祝女士、廖先生

(4)电 话:0735-23439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4楼

(3)联系人:段铭罡、黄雅丹

(4)电 话:0735-2335561、1867354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