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了满足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人员的用餐需求,提供优质后勤保障,拟通过公开招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食材供货商,提供食堂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长沙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服务中心食材采购项目共计分为八个分包,项目总预算为1500万元。
二、相关标准:
三、质量要求
包一:蔬菜类
1、感官要求:
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1 | 含绿叶菜类、水生蔬菜类、根茎菜类、瓜类、豆类、茄果类、水果类、食用菌类等 | 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规定 |
注:1)以上蔬菜水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水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
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4)需具备提供净菜的供应能力。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5)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市场总局【2005】第70号公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包二:肉类
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等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
注:1)肉类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4) 入围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 入围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5)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
6)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8)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9)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0)其他可能适用于本征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包三:水果类
1、感官要求:
所供水果应具有新鲜水果固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1 | 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花蜜瓜等 | 符合国家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GB14891.5-1997 规定 |
注:1)以上水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水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水果,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包四:产禽蛋类
1、水产类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及部分海鲜类水产品;白条鸡、鸭、鹅鲜肉禽类等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符合GB16869-2005《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要求。 |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水产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5)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3、禽蛋类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禽类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 入围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禽蛋类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5)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包五:冻品类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速冻食品,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等 | 冻货须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要求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有害物限量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 入围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5)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包六:干货调料类
1、干货类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干货类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3、调料类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调料类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包七:粮油类
1、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大米、食用油、面条、面粉等 | 符合GB/T 1354-2018、GB 2716-2018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米、面、食用油及面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包八:食材全品类
1、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技术要求 |
食材全品类 | 包括标段一至标段六食材全品 | 各项产品符合GB 2762-2022、GB 2763-2021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注:1)必须满足上述标段一至标段六所有采购需求。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长沙县静园
五、服务标准:、二次竞价规定:
1.提前制定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相关采购工作人员参考海吉星市场所提供的官方指导价格、对周边市场进行价格信息调查,综合供应商运输成本、人力成本、利息、税费、利润等因素后,确定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并根据市场行情明确本轮竞价采取上浮或下浮报价。同时及时通知甲方知晓。甲方如有异议,在收到基准价后24小时内书面反馈乙方,以便重新核准,甲乙共同确保竞价数据客观真实。原则上基准价高于海吉星批发市场指导价,低于周边零售市场调查价。
2.及时下达基准价。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将二次周期竞价基准价目表于竞价前1个工作日内发给入围供应商,并确保其回复收到。
3.定期组织公开竞价。各入围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各自密封报价(含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并密封)。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现场拆封,公开各入围供应商报价,现场宣布竞价结果。公开竞价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竞价结果认定
1.二次周期竞价均以价格最低者中标,获得周期配送资格,成为周期内成交供应商。
2..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有两家或多家报价相同者,则再次现场分别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如再次相同,在监督人员监管下抽签,抽中者中标。
3.二次周期竞价过程中如纸质版计算错误,则以现场重新计算为准。如供应商未按我方规定报价要求者视为废标处理。如有流标,则择日再二次竞价。
其它说明
1.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以及食堂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竞价或配送周期时,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需提前与委托方共同商定,并提前告知入围供应商。
2.如二次周期竞价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时,为保障委托方食堂正常运行,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可报委托方同意后临时自行采购。
3、二次竞价由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线下举行,其结果将在 平台公示。
六、验收标准:
考核标准:
考核人: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一)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二)各中标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文件及合同等文件中规定,按规定要求时间、提供合格物品及时送到指定送货地点。
(三)供应商配送时间的要求:配送时间为每天上午七点半之前。
(四)供应商配送质量的要求及各品类的验收标准:按照中标协议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各品类验收标准如下:
1、粮油、面粉:须正规厂家出品,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的前三分之一时间内。
2、鱼类: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异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充气装备。
3、禽类: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
4、蛋类: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等。产品需在保质期的前三分之一时间内。
5、米粉、面条、豆制品类:来源于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
6、调料、干货类: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等。产品须在保质期的前三分之一时间内。
7、蔬菜瓜果类: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的合格率为90%,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的,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
8、肉类:鲜肉(猪肉、牛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提供《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肉品《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或复印件。
9、提供所有副食、调料原地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不能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严格按照合作协议中规定的标准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
(六)供应商配送过程中按要求进行包装(生鲜类物资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和分类,所配送的蔬菜、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必须分类装篮并标明商品名称、重量、使用部门。
(七)供应商在接收订单时不得拒单、挑单、擅自分单,避免造成不能正常配送供应;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做出应急预案。
(八)供应商不得做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有损双方形象的事情,不得泄露双方机密,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在采购(商)资质文件、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或恶意提高报价。
(九)供应商配送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运营中心人员,发现采购、仓管、食堂、餐厅等工作人员有受贿或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渎职等情况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得隐瞒不报。
(十)供应商在税务票据、货款结算、廉政建设等方面不得存在违法违规,或出现因产品安全质量、企业信誉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的行为。
(十一)以上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各供应商必须认真对待并遵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
(十二)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违反约定,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中心将予以相应处罚:
1、供应商送货时间未按照要求送货,迟到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双方人员现场书面确认具体送达时间,如有异议可通过视频予以确认)。
2、供应商所配送商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双方人员现场书面确认质量)。
3、供应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送货过程中不能提供合格检验报告。
4、供应商不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打包并且在外包装袋上没有注明需货部门、物品名称以及重量。
5、供应商在接收订单时拒单、挑单、擅自分单。
6、供应商配送时,向采购、仓管、食堂、餐厅等工作人员进行贿赂以达到谋取利益的行为。
七、其他要求:
九、处罚机制
1、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的,将按照第一次2000元、第二次3000元违约金的标准承担直接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所交的任何一批物资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约定的品相、规格、或安全指标检测不达标、对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预包装食品及索证索票要求等情形)的;
2)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包括重新供货、紧急补货)的;
3)成交供应商在交货中有弄虚作假(数量、质量、价格)行为的;
2、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予以全额扣除;
1)协议期内发生上述第一条的违约行为累计三次及以上的;
2)同一批次物资不符合本协议规定被采购人连续两次拒收的;
3)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导致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并承担一切责任;
4)本协议范围的物资,成交供应商转让他人供应的;
5)成交供应商拒绝对违约行为进行改正(重新供货)的;
6)协议期内发现成交供应商在税务票据、货款结算、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或出现因产品安全质量、企业信誉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等情形时的;
7)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资经检测出含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
8)成交供应商不参加甲方二次竞价行为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产生额外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一切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十、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 担保金额:标段一(蔬菜类)、标段二(肉类)、标段三(水果类)、标段四(水产禽蛋类)、标段五(冻品类)、标段六(干货调料类)、标段七(粮油类),每标段/100000元(人民币)。标段八(食材全品类):200000元(人民币)。
3、履约保证金将根据协议期的履约行为,在协议终止并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十一、结算方式:
1、付款人: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
2、付款方式:自行支付
3、付款条件:采购人和入围供货方每月进行货单核对,供货方提供含税发票后,每2个月进行货款结算。其他特约商品根据双方约定据实结算。如帐目不符,可顺延到下月结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响应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