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HYGS-ZC-2023-110
二、项目名称: 某支队副食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某支队副食品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批 | 结算价下浮率:10(%) | 克拉玛依市和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路9号 | 91650203328813822M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某支队副食品采购 | 某支队副食品采购 | 无 | 1 | 850000 | 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思明,鲁虎,佘文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支付,总金额为0.6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治区公安厅特侦队克拉玛依支队
地 址:/
联系方式:0990-6258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
联系方式:0990-660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童艳、王香艳
电 话:0990-6608599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25日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某支队副食品采购.doc
425.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6.4K